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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傀儡保险代理骗5200万 主犯囚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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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2 18: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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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傀儡保险代理骗5200万 主犯囚46月

【港闻报讯】记者叶浩源报道:廉政公署(ICAC)早前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进行非法勾当,于4年多时间内,处理多达478份保单,涉及两间保险公司共约5200万元佣金及花红等。主犯时任分行经理被控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罪,昨日(11日)在区域法院判囚46个月,同案另外10名保险代理判囚11至22个月。  主犯被告卢彦桦(32岁),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时任分行经理。她早前承认共20项罪名,包括2项串谋诈骗及18项串谋“洗黑钱”罪,判囚46个月。法官林伟权于判刑时指卢彦桦笼络多人成为傀儡保险代理,并利用该等傀儡保险代理的银行账户去处理有关保单收入,于案件中扮演重要执行角色,并且犯案时间长达51个月。  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  案情指,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人,分别加入富卫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卢彦桦向部分人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毋须招纳客户。廉署经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的多名涉案人是涉案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两间保险公司分别向卢彦桦团队和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2200万元以及2900万元。  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案情亦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而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  同案另有两名认罪的被告将向控方提供协助,判刑押后进行;其余4名时任保险代理则于早前否认控罪,案件订于5月1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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