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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菡:修订职工会条例 四月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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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5 14: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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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菡:修订职工会条例 四月交草案

图:劳福局局长孙玉菡。  【港闻报讯】记者义昊报道:政府建议修订《职工会条例》,加强职工会登记局局长监督及管理职工会的法定权力,并完善职工会规管制度。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今次修例有其必然性和重要性,修例建议切合本地职工会现况,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辅相成,并且保障雇员在《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相关国际公约下依法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自由,有助促进职工会的健康发展。当局计划在今年4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根据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职工会情况在2019年修例风波之后有重大转变,2019年11月至次年5月,共有4386宗职工会登记申请,当中逾八成因无回复登记局查询、未提供文件等被撤销。今次修例包括:赋权职工会登记局局长基于国安考虑,拒绝工会的新登记和合并申请,且不设上诉机制,组织者只可向法院提司法覆核。  修例的另一重点,是职工会成员与境外组织的关系,具体包括规管职工会收取及使用境外势力提供的资金、与境外组织连结、职员出任境外组织干事。  堵截怪象及乱象   孙玉菡昨日出席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时表示,过去有几个月内收到数以千计工会登记申请,而从事与职工会无关事情的经历,修例可堵截怪象和乱象。他强调,参与国际劳工组织会议或交流、参与千人国际会议等正常工会活动不会受影响,涉及接收境外资金、与境外组织有联结或成为干事才会受到规范。  有议员关注修例没有限制一个人参与工会或发起工会的数目,担心有人借此在劳顾会等选举上种票。孙玉菡表示,因结社自由,没有必要硬性规定,但如果发现数字离奇,当局会审视。  至于干犯危害国安罪行的人士,孙玉菡表示,他们服刑后可以成为工会会员、享用工会的福利,但不能担任有实权的岗位。虽然条例下仅提及职员及干事,但如果有工会一定要找干犯危害国安罪行的人士担当顾问,且赋予其较大权力,相信相关工会将被仔细审视,确定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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